赫尔特之歌

一只嘬嘬没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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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各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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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特向德里克简单介绍了一下矮山氏族的概况,作为曾经的护卫队中的一员,赫尔特是非常了解矮山氏族们的战斗力的。

那帮人各个凶狠好斗且战力强悍,除了氏族首领外,各族内部的几大家庭的领袖也毫无疑问是超凡级别的战力,按照王国的评判标准来看,妥妥的骑士级水准。

矮山氏族们和约里克阁下定下了约定,以提供土地作为代价来换取矮山氏族的武力支持。赫尔特当然不会知道条约中的具体内容,但两世为人的他很容易就能猜到条约中的某些款项。赫尔特虽然无法确定自己推测的内容,可德里克同样也无法得知约里克阁下同矮山氏族所签订的具体条款。

再说了,只要王国还没有放弃对南方三郡的统治,德里克·莫莱子爵就一定要派兵加入远征军团的队伍。今天是圣光历113年的12月11日,远征军团明日就会从条石堡出发前往塔马里,对德里克·莫莱子爵来说,赫尔特的要求仅是让他早几天做出决定罢了。

更重要的是,得到一位骑士级强者的服务便足以解决莫莱子爵领地的继承问题。如果他的小儿子没能成为骑士,而莫莱子爵又在十几年后意外去世,拥有骑士效忠的莫莱家族就不会被王国收回领地。

老实说,这个价码让莫莱子爵有些心动,他稍微思考了一会儿,对赫尔特提议道:“我可以让200名士兵替你作战,但是在战争结束之后,你需要给我找来2名骑士级以上的强者。如果你做不到,那你就要娶我的女儿,给我当女婿。”

“成交!”

赫尔特向莫莱子爵伸出了手掌,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德里克已经计划好了,他的领地附近还有另外两名王国男爵的领地,他们之间的交情不错,互相之间早就暗地里定下了互相依靠的盟约。作为这个小联盟的领头人,德里克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就可以劝说二人与他共同进退。他打算自己提供100人支持赫尔特,另外的100人则由他的两位邻居提供。

赫尔特也早就计划好了,他其实是没有多大把握能够成功劝说德里克·莫莱子爵的,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让矮山氏族的超凡武士替莫莱子爵效力。不过,王国总是需要土地去安置这些矮山氏族的人,这些人可以被安置在明斯克那些无主的土地上,也可以被安置在莫莱子爵的领地上。只要赫尔特在战争中立下功劳,他便有机会替莫莱子爵招募到一位矮山氏族的超凡级强者。

如果他最终没能完成这个约定,赫尔特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自己还可以跑路嘛,总不能莫来子爵为了这点小事儿就派人追杀他吧。

更何况莫来子爵并没有实质性的付出什么,提供士兵给王国作战本就是封臣的神圣义务,一个百人队的兵力他早晚都要交出去,早几天和晚几天也不会有什么区别。

就算莫莱子爵非得把女儿嫁给自己,而且自己的父亲安塔尔·波利卡尔伯爵大人也同意了的话,娶一位子爵大人的女儿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意向达成以后,他们在书房里继续商讨了一些约定的细节,包括那200名士兵的指挥权的分配后。莫莱子爵大人便表示会立刻写信给他领地周围的两位男爵,要求他们各派出两个小队的士兵来莫莱城堡交给自己统一指挥,然后一同前往远征军团,参加王国和瑞法尼亚的战争。

赫尔特眼见自己已经成功说服了德里克,也不打算留下来和莫莱子爵继续“联络感情”了。临走前,德里克叫住了他,问道:“你看起来并不愿意娶我的女儿,这是为什么呢?”

“是觉得我的身份不够好?还是为了那个名叫安娜的女孩儿?”

他没有等赫尔特回答,便自言自语道:“以后你就会明白的,没有掌握真正权力的人是无法拥有过于美好的事物的。”

赫尔特也直接说道:“当然不是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他说的很认真,德里克信了。

圣光历113年12月11日。

鸢尾花骑士团的兵力调动没能瞒住德里克·莫莱子爵,当然也没能瞒住塔马里境内的大部分人。

困守塔马里的明斯克骑士团虽然不敢出城与鸢尾花骑士团作战,但瑞法尼亚人留在营地内监视塔马里城的部队也没能迷惑住他们太久。明斯克骑士团的军官们在黑廷斯带人北上的第二天便确定城外的鸢尾花营地里至少被调走了一半以上的兵力。

哪怕现在双方在塔马里城附近所留下的兵力相差无几,明斯克骑士团也不打算出城迎敌,谁知道这是不是瑞法尼亚人的诱敌之计。如果那位鸢尾花骑士团的传奇团长仍然留在营地内的话,明斯克骑士团一旦出城便很有可能有去无回,稍有不慎大伙儿连塔马里也不用守了,直接回格温戴尔等候国王陛下发落吧。

庞·索尼克阁下倒是猜出了敌人的大概计划,他当时便提出敌方很有可能是抽调了大部分骑兵力量准备伏击南下的远征军,只可惜他没能说服格里芬等明斯克骑士团军官。

或许格里芬他们也知道城外的鸢尾花营地或许真的十分空虚,可如今明斯克骑士团的士气十分低落,带兵出城无异于一场豪赌!如果他带人去偷袭城外的鸢尾花营地,在作战过程中只要出现一点儿小小的意外,现在的明斯克骑士团都可能在瞬间土崩瓦解。自从戈尔曼阁下在无界河之战中伤重不治,维持骑士团的重担始终压在格里芬的肩上,他不敢赌,也赌不起。

与此同时,矮山郡内,巡逻在条石堡外的远征军游骑兵们也发现了一位趴在马背上的满身是伤的年轻男人。

这个男人趴在马背上,看上去最多算是中等身材,棕色的头发像杂草一样野蛮生长,显得乱糟糟的,他的脸上满是灰尘和血迹,已经无法辨认出本来的模样。

他一看到远征军的游骑兵们,便立刻喊道:“我是洛克·伍德,远征军斥候队,安托万·莱特阁下的一名斥候。我有重要情报要禀明修·约克阁下,快带我去见他!”

一名骑兵听完后,便把随身携带的水囊递给洛克,给他喝了几口,便招呼同伴,让人去通知离他们不远的骑兵队长。

那位教会骑士回来后,命令一位骑兵下马,把马匹让给满身是伤的洛克。自己则带着洛克骑马赶回条石堡,向修·约克阁下禀告这一情况。

当日下午,条石堡塔楼内。

远征军团的指挥官约里克·朗格兰、副指挥官詹姆·沃伦、和游骑兵指挥官兼军团情报官三人正聚集在一个小房间内,商量起洛克·伍德带回的消息。

约里克没有开口,而是等其他二人先发表意见再做出判断。

“约里克阁下,詹姆阁下,”修先开口了,“据我属下带回来的消息,我们之前派出去的那支队伍,在三天前被瑞法尼亚人发现了踪迹。他们当天晚上就遭到了敌人的伏击,安托万·莱特骑士带着几名士兵拼死断后。才让其他人找到机会成功突围。”

“在那之后,庞·索尼克骑士下令部分人分散突围,他自己则带着本队骑兵继续护送沙朗·马克先生前往塔马里。”

“斥候洛克·伍德侥幸逃脱,并向我们传递了这个消息。目前不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人也成功逃离了瑞法尼亚人的追击,也无确定斥候队是否成功抵达了塔马里。”

“据洛克·伍德所说,对方是鸢尾花骑士团的人,那天晚上出动了四名骑士和至少一个百人队的步兵,两个小队的骑兵去围剿他们。”

修·约克是情报官,他说完目前掌握的情报后便不再说话,等二位长官发表决定。

约里克·朗格兰抬起头,看着天花板,小声的说道:“明天就要出发了啊,真不知道这是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他的眼神有些空洞和茫然,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詹姆接过了话题,分析道:“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无法改变,对于我们来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至少让我们知道瑞法尼亚人已经发现了我们意图。”他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去理解,强行把坏消息说成是好消息。

他说完这话,又接着道:“明天就要出发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全面的准备。我是说,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那就是,敌人或许已经抓到了我们的斥候队成员,并且通过拷问他,得到了关于我军的具体情报。”

约里克提醒道:“出征计划不能改,明天照常出发。鸢尾花骑士团没什么好怕的,他们除了骑兵多一点之外,总共也就2500人左右。再说了,我们也不能继续在这儿耗下去了。拉格纳国王至少派人来催了我7次,7次!每次都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去南方攻打那些瑞法尼亚人,我可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詹姆赞同道,“既然早晚都要和瑞法尼亚人打起来,早几天和晚几天也没什么区别。”

“他们既然知道我们已经来了,便一定会做好准备!”

“所以我们需要准备的更加充分!”詹姆说完,便低着头认真的思考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起头,伸手理了理从头顶垂下来的黑发,说道,“或许瑞法尼亚人会选择在半路上伏击我们,也有可能是派骑兵来迎击我们的行军队伍。”

“不管怎么样,出征的计划都不能推迟!所以我们需要让游骑兵们走在队伍的前面,让他们作为斥候去打探前方的情报。”

“修·约克阁下,你的人能脱离队伍去多远的地方侦查?”

修无奈道:“如果是斥候队的那些人,每队斥候大约能脱离退伍去10英里外的地方侦查,并且及时传递回信息。”(注1)

“可现在斥候队的人都被派去了南方。其他的游骑兵做为斥候执行侦查任务的话,恐怕离不了大军太远。或许1-2英里远就是他们目前的极限了。”(注2)

“那就让你的人准备好吧,明天出发之后。让游骑兵去队伍前方的3英里外侦查,及时探明周围情况!”詹姆说完,转头看了一眼约里克。

“按詹姆阁下说的办!”

不一会儿,三人就商量好了明日出发后的行军细节。修约克会带着游骑兵们在队伍的前方三英里外散开,侦查情报。而在行军的大部队中,后勤队将会给每个小队都配上一辆小车以装载士兵们的武器和盔甲,一旦中途遇袭,士兵们将会在辅兵的帮助下迅速穿戴好盔甲,准备同敌人作战。

注1:根据唐代杜佑所着的典志体史书《通典》中记载,其中《兵典第一百五十七》篇中写明了唐代军神李靖的兵法标准“诸军马既逼贼庭,探候事须明审。诸营住及营行,前后及左右厢肋上,五里着马两骑,十里更加两骑。十五里更加两骑,至三十里,一道用人马十二骑。”大概意思是,要往四面八方派出骑兵探查敌人的动向,离营地或行军队列五里远的地方,每两人就要分出一人回营地禀告情况,十里远的地方又要分出人来回报情况,一队斥候骑兵12人,所能探查的极限距离是30里地左右,约合现在的15公里,也就是10英里不到。本文中对精锐斥候的标准出自此处。

注2:据宋代着名兵法家许洞所着兵书《虎钤经》中《三才随用第五》篇中写道“预择轻勇者二十四人,八方各三骑,相去一里,昼以旗,夜以鼓(过山川委曲,丛林茂密,昼亦鸣鼓,恐不见旗)。第一骑见贼昼举旗,第二骑亦如之,第三骑驰告。夜用鼓,如昼法(恐敌闻鼓声急驰告)。”大概意思是,如果在行军的过程中遇到了敌人突袭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前做好准备。派遣二十四名斥候去分散查探八个方向,每个方向派三骑,相互距离一里地,互相之间依靠旗帜来传递信息。。如果是夜里行军看不清楚旗帜,则用鼓声来传递消息。这里许洞所提到的斥候主要是起警戒的作用,相比李靖要求的外围侦查的精锐斥候的标准会要求会低的多。

pS:历史上的斥候几乎等同于军队里面的特种兵,他们什么都能干。记载中最早的是在战国时代,秦国斥候路上碰到了赵国的军队,他把人家赵国的裨将杀了以后跑了。然后最广为流传的就是杨再兴率领的300斥候了,探查的时候发现了金国的前锋部队,杨再兴不但以少胜多杀穿了金国的前锋,更是一路追杀到了金国的主力部队面前。虽然身死,但也杀了一名敌方万夫长和超过2000名金国士兵。

再往后有关斥候的记载就是明朝的边军,当时这些人被称为“夜不收”。土木堡之变后,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留学生明英宗被瓦剌人围困。他的亲戚大同守将就曾派遣过5名夜不收趁着黑夜穿过了瓦剌人的围困营地去营救明英宗。这些人成功见到了明英宗的侍卫袁彬,让袁彬代为传话准备接营明英宗逃跑,明英宗说:此危事,使不得!先在土木时不曾死,我命在天,若万一不虞如何好?他怕死竟然连逃跑都不敢。这事儿后来被他的侍卫袁彬记载到了《北征事迹》中。

(依旧是先更后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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